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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学与电子科技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度“五•四”系列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王晓霞      发布时间:2024-03-19      浏览:

学院各团支部:

为进一步推进五四评选表彰工作的制度化和科学化,建立以服务和贡献为导向的激励机制,切实激励我院广大基层团组织和团员、团干部为推动我院科学发展、跨越发展而不懈奋斗,结合本院实际开展2023年度系列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小组

设立五四表彰评审小组,由学院团委书记任组长,学院团委工作老师、各年级辅导员任组员。

二、评选项目

(一)个人

1.校级优秀共青团干部

2.校级优秀共青团员

3.院级优秀共青团干部

4.院级优秀共青团员

5.院级青春榜样

(二)集体

1.先进团支部

2.活力团支部

三、评选数量

择优推荐,当年度没有合适对象的,缺额不评。具体推荐名额如下:

1.优秀共青团员:遴选并推荐校级优秀共青团员31名,院级优秀共青团员23名。

2.优秀共青团干部:遴选并推荐校级优秀共青团干部15名,院级优秀共青团干部12名。

3.青春榜样:遴选并推荐院级青春榜样若干名。

4.先进团支部:遴选院级先进团支部若干个。

5.活力团支部:遴选并推荐院级活力团支部若干个。

四、评选条件

(一)优秀共青团干部

1.优秀团干部必须具备优秀团员的基本条件,学习成绩综合排名须在所在团支部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2.担任团干部,围绕学校和上级团组织的要求,带领所在组织团员青年积极开展团内各项工作,工作开展规范,有创新、有特色、有成效。

3.作风民主,以身作则,工作踏实,乐于奉献,有良好的群众影响和基础。

4.较好的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学风建设、校风建设等做出贡献。

5.遵从团章,履行团员义务,青年大学习完成率需达100%2023级本硕学生根据20239月始学期的青年大学习数据进行评价,其余年级根据2023年度青年大学习统计数据进行评价),【完成率=学习次数÷青年大学习网课总期数】。

6.在共青团各项工作如杭州亚运会、亚残运会志愿服务、大学生社会实践等中有突出表现的优先推荐。

(二)优秀共青团员

1.必须是在我校注册并参加我校团组织生活的共青团员。

2.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知识,积极要求进步,团结同学,关心集体,严于律己,讲文明,讲道德。

3.立足本职,刻苦学习,努力工作,勇于创新,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取得良好的学习和工作成绩,学生团员学习成绩综合排名须在所在团支部前5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4.自觉履行团员的义务,执行团的决议,遵守团的纪律,积极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学习、工作、生活各方面发挥表率作用。其中,青年大学习完成率不低于90%2023级本硕学生根据20239月始学期的青年大学习数据进行评价【至少4次】,其余年级根据2023年度青年大学习统计数据进行评价),【完成率=学习次数÷青年大学习网课总期数】。

5.年度内未受过任何处分。

6.在共青团各项工作如杭州亚运会、亚残运会志愿服务、大学生社会实践等中有突出表现的优先推荐。

(三)青春榜样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自觉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校规校纪,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和集体荣誉感;不限制政治面貌。

2.在个人思想品德、科技创新、专业学习、社会工作、公益活动、自立自强、尊老爱幼、勤俭节约、社会实践、文化艺术、体育活动等方面有突出表现,且取得优异成绩的先进个人,对激励学院广大青年成才具有示范作用。

3.长期致力于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志愿服务活动时数长,获得服务对象一致好评。积极参加社会实践、三下乡等活动,能够在结对帮学活动中提高专业知识的积累,提升个人思想觉悟。

4.评选对象是学生的,原则上当年度所有课程考核均及格。

5.学生青年大学习完成率原则上不低于90%2023级本硕学生根据20239月始学期的青年大学习数据进行评价【至少4次】,其余年级根据2023年度青年大学习统计数据进行评价),【完成率=学习次数÷青年大学习网课总期数】。

6.未受到相关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

7.其他为学院、学校、社会做出特殊贡献的先进个人。

(四)先进团支部、活力团支部

1.支部制度健全,落实有力,定期召开支委会,按期换届,民主选举,按时保质地开展上级布置的各项工作,并取得较好的效果,《团支部工作手册》健全。

2.支委会与班委协调配合,在服务支部成员成长成才、解决困难等方面提供切实有效的帮助,在团支部思想建设、学风建设、文化建设各个方面开展卓有成效的工作,组织经常性和集中性的主题团日活动、学术科技活动、志愿者公益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

3.支部成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整体素质好,积极要求进步,学习认真刻苦,在各级各类比赛和活动中取得较好成绩。

4.积极动员团员向党组织靠拢,在推优入党工作中成效显著(入党积极分子比例高)。

5.支部成员遵纪守法,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年度内没有违纪受处分的事例。

6.支部战斗力强,整体工作突出,支部成员先锋模范作用明显,支部工作有特色、有创新,成效突出。

五、评选程序及办法

(一)参评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以及青春榜样

1.依据推报条件,申请人向团支部提出推报申请,根据申报荣誉填写院级个人报名表(附件1)或校级个人报名表(附件2+3),每个人仅允许申报一项荣誉。

2.团支部推荐时需关注学生对学院工作、班级建设的奉献。

3.所在团支部需召开支部会议,由支部成员对照评选条件,在本支部内进行民主提名推荐(推荐人选在团支部获得的赞成票需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最终报学院评审小组进行评选。

(二)先进团支部及活力团支部

1.申报阶段:2022级和2023级所有团支部参与此次团支部评比,2020级和2021级团支部鼓励参评。参评团支部需上交团支部工作手册,并撰写一篇word版推送(以图文展示为主,文件中必须附主题团日活动3-5分钟展示视频1),标题统一设定为《2023年度光电学院xx团支部风采展示》,由学院团委负责对内容(文字、图片、视频等)严格审核。

2.评选阶段:评审小组根据申报的团支部综合实力(支部成员成绩、荣誉、创新创业、支部建设亮点等方面内容)确定若干个入选名单。

3.展示阶段:最终评选出的先进、活力团支部若干个将会通过微信公众号推送等方式进行风采展示。

六、奖励方式

获得荣誉称号的集体和个人由学院团委统一公布和表彰,先进个人与先进集体给予发放荣誉证书。

七、负面清单

先进个人和集体评选对象存在以下任一情况的,经查实,取消当年度的评优资格。

1.不按评选条件要求填报评选材料信息;

2.不如实填报评选材料信息;

3.不完整填报评选材料信息;

4.存在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八、其他

(一)本办法适用评选对象为光电学院所有在校全日制学生。

(二)以上荣誉每年度评选一次,于54日前完成评审。

(三)已获得同年度同类型的校级院级荣誉称号者不再参评。

(四)对各项表彰结果有异议者应在公示期内向学院团委反映,学院团委在接受申诉后三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

(五)学院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青春榜样先进团支部活力团支部荣誉称号获得者/集体如犯严重错误或触犯法律和校纪,经评审小组研究通过报分管学院领导同意,将撤销其荣誉称号,收回荣誉证书。

(六)如遇本办法未定的特殊情况,均由评审小组讨论决定。

(七)本办法由共青团中国计量大学光学与电子科技学院委员会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未尽事宜,请联系负责人王老师:87675693。



共青团中国计量大学光学与电子科技学院委员会

2024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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