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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2-25      浏览:

各位老师:
  根据《关于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号)规定,2021年度汇算时间为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
  为提升纳税人的办税效率和申报体验,防止汇算初期扎堆办理造成不便,今年税务部门新提供预约办税服务。需要在3月1日至3月15日间办理年度汇算申报的纳税人,可在2月16日至3月15日每天的早6点至晚22点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进行预约,3月16日以后,无需预约即可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直接办理。具体预约操作流程见附件。
  关于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事项,如有疑问,请联系计划财务处(明德北楼207-1室)李老师、施老师,联系方式:0571-87676123。


计财处
2022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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