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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学与电子科技学院关于开展2024年度“五•四”系列 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凌烁淇      发布时间:2025-03-13      浏览:

学院各团支部:

为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发挥先锋堡垒作用,切实激励我院广大基层团组织和团员、团干部发挥先锋堡垒作用增强团员先进性,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听党话、跟党走,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新征程上挺膺担当我院结合实际开展2024年度“五”系列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小组

设立“五四”表彰评审小组,由学院团委书记任组长,学院团委工作老师、各年级辅导员任组员。

二、评选项目

(一)个人

1.优秀共青团干部

2.优秀共青团员

3.青春榜样

(二)集体

1.先进团支部

2.活力团支部

三、评选数量

择优推荐,当年度没有合适对象的,缺额不评具体推荐名额如下:

1.优秀共青团员:遴选并推荐校级优秀共青团员37院级优秀共青团员若干名。

2.优秀共青团干部:遴选并推荐校级优秀共青团干部19名,院级优秀共青团干部若干名。

3.青春榜样:遴选并推荐院级青春榜样若干名

4.先进团支部:遴选院级先进团支部若干个

5.活力团支部:遴选并推荐院级活力团支部若干个

四、评选条件

)优秀共青团干部

1.优秀团干部必须具备优秀团员的基本条件,学习成绩综合排名须在所在团支部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2.担任团干部,围绕学校和上级团组织的要求,带领所在组织团员青年积极开展团内各项工作,工作开展规范,有创新、有特色、有成效。

3.作风民主,以身作则,工作踏实,乐于奉献,有良好的群众影响和基础。

4.较好的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学风建设、校风建设等做出贡献。

5.在共青团各项工作如“挑战杯”竞赛、大学生社会实践、志愿服务中等中有突出表现的优先推荐。

)优秀共青团员

1.必须是在我校注册并参加我校团组织生活的共青团员。

2.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知识,积极要求进步,团结同学,关心集体,严于律己,讲文明,讲道德。

3.立足本职,刻苦学习,努力工作,勇于创新,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取得良好的学习和工作成绩,学生团员学习成绩综合排名须在所在团支部5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4.自觉履行团员的义务,执行团的决议,遵守团的纪律,积极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学习、工作、生活各方面发挥表率作用。

5.年度内未受过任何处分。

6.在共青团各项工作如在共青团各项工作如“挑战杯”竞赛、大学生社会实践、志愿服务中等中有突出表现的优先推荐。

(三)青春榜样

1.评选对象不限制政治身份,原则上当年度所有课程考核均及格。

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自觉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校规校纪,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和集体荣誉感;不限制政治面貌。

3.在个人思想品德、科技创新、专业学习、社会工作、公益活动、自立自强、尊老爱幼、勤俭节约、社会实践、文化艺术、体育活动等方面有突出表现,且取得优异成绩的先进个人,对激励学院广大青年成才具有示范作用。

4.长期致力于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志愿服务活动时数长,获得服务对象一致好评。积极参加社会实践、三下乡等活动,能够在结对帮学活动中提高专业知识的积累,提升个人思想觉悟。

5.未受到相关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

6.其他为学院、学校、社会做出特殊贡献的先进个人。

(四)先进团支部、活力团支部

1.支部制度健全,落实有力,定期召开支委会,按期换届,民主选举,按时保质地开展上级布置的各项工作,并取得较好的效果,《团支部工作手册》健全。

2.支委会与班委协调配合,在服务支部成员成长成才、解决困难等方面提供切实有效的帮助,在团支部思想建设、学风建设、文化建设各个方面开展卓有成效的工作,组织经常性和集中性的主题团日活动、学术科技活动、志愿者公益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

3.支部成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整体素质好,积极要求进步,学习认真刻苦,在各级各类比赛和活动中取得较好成绩。

4.积极动员团员向党组织靠拢,在推优入党工作中成效显著(入党积极分子比例高)。

5.支部成员遵纪守法,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年度内没有违纪受处分的事例。

6.支部战斗力强,整体工作突出,支部成员先锋模范作用明显,支部工作有特色、有创新,成效突出。

五、评选程序及办法

(一)参评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以及青春榜样

1.依据推报条件,申请人向团支部提出推报申请,申报个人荣誉填写附件2每个人仅允许申报一项荣誉团支书以班级为单位填写附件1、附件3

2.团支部推荐时需关注学生对学院工作、班级建设的奉献。

3.所在团支部需召开支部会议,由支部成员对照评选条件,在本支部内进行民主提名推荐(推荐人选在团支部获得的赞成票需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最终报学院评审小组进行评选。

(二)先进团支部及活力团支部

1.申报阶段:2023级和2024级所有团支部参与此次团支部评比,2021级和2022级团支部鼓励参评。参评团支部需上交团支部工作手册,并撰写一篇word简介(以图文展示为主),标题统一设定为《2024年度光电学院xx团支部风采展示》,由学院团委负责对内容(文字、图片、视频等)严格审核。可参看附件4)

2.评选阶段:评审小组根据申报的团支部综合实力(支部成员成绩、荣誉、创新创业、支部建设亮点等方面内容)确定若干个入选名单。

3.展示阶段:最终评选出的先进、活力团支部若干个将会通过微信公众号推送等方式进行风采展示。

六、奖励方式

获得荣誉称号的集体和个人由学院团委统一公布和表彰,先进个人与先进集体给予发放荣誉证书。

七、负面清单

先进个人和集体评选对象存在以下任一情况的,经查实,取消当年度的评优资格。

1.不按评选条件要求填报评选材料信息;

2.不如实填报评选材料信息;

3.不完整填报评选材料信息;

4.存在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八、其他

(一)本办法适用评选对象为光电学院所有在校全日制学生。

(二)以上荣誉每年度评选一次,于5月4日前完成评审。

三)已获得同年度同类型的校级院级荣誉称号者不再参评。

(四)对各项表彰结果有异议者应在公示期内向学院团委反映,学院团委在接受申诉后三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

(五)学院“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青春榜样”、“先进团支部”和“活力团支部”荣誉称号获得者/集体如犯严重错误或触犯法律和校纪,经评审小组研究通过报分管学院领导同意,将撤销其荣誉称号,收回荣誉证书。

(六)如遇本办法未定的特殊情况,均由评审小组讨论决定。

(七)本办法由共青团中国计量大学光学与电子科技学院委员会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共青团中国计量大学光学与电子科技学院委员会

20253月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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