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光电学院团委学生会建设,提升学生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能力,充分发挥学生组织在学院教学科研及人才培养中的桥梁纽带作用,增强我院学生民主意识和参与学生事务决策的积极性,经研究决定,开展光电学院第十一届团委学生会主席团成员选拔工作,现就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选拔对象:光电学院在读有学籍的大一、大二、大三学生
二、选拔名额:6人
三、报名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高,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准确把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有丰富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在校级或院级学生组织中,担任过副部长及以上职务,或有相当学生干部工作资历,担任主要班委、骨干干事等职务超过一学期,且表现优异的。
3、学习成绩良好,综合量化在班级前70%以内。
4、有较好的群众基础,能热心服务同学。
5、在校期间,无任何违规违纪情况。
四、选拔流程:
(一)组织筹备(5月2日—5月8日)
成立光学与电子科技学院第十一届团委学生会主席团成员选拔工作小组,小组组成情况如下:
组长:李佳
副组长:鄂非、朱英昊
成员:陈驹、李亮、李绍军、刘瑞聪、杨雯、方城伟、冯小惠
秘书: 杨晶
工作小组负责选拔的统筹安排、监督审查等工作。
(二)个人报名、组织推荐(5月9日—5月20日)
1、个人报名: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个人均可自愿参加此次选拔,将报名表(附件一)于5月20日前递交至选举工作小组秘书杨晶处进行报名登记。(地址:赛南408-2学工办)
2、组织推荐:班级、团委学生会及其他学生组织可向选举工作小组推荐优秀学生个人,推荐表(附件二)请于5月20日前递交至秘书杨晶处进行报名登记。(地址:赛南408-2学工办)
(三)资格审查、名单公示、确定候选人(5月21日—5月23日)
报名、推荐个人将由选举工作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于学院新媒体平台及赛博南楼四楼公告栏处公示3天,公示结束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
(四)竞选准备、提交竞选材料(5月24日—6月3日)。
召开候选人座谈会,共同探讨学院团委学生会发展相关问题,候选人根据座谈会内容确定自身竞选方案。
1、候选人于6月1日前,向工作小组提交以下竞选材料:
(1)个人宣传海报,规格要求60cm*80cm,包括人物照片、基本信息、竞选口号等,用于竞选宣传。
(2)个人宣传视频,时间1-2分钟,主要为个人风采展示,用于新媒体平台宣传和竞选现场播放。
2、候选人于6月5日前,向工作小组提交竞选PPT进行预审,用于现场竞选演讲(6分钟)。
(五)候选人宣传(6月3日—6月7日)
选举工作小组对候选人进行集中统一宣传,候选人向选举工作小组备案后可进行自主宣传。
(六)正式选拔(6月6日—6月8日)
1、6月6日进行笔试,考核候选人对学生工作内容的理解和思考,占总分20%。
2、6月7日进行无领导小组面试,面试官为选举领导小组成员,占总分30%。
(若候选人人数在12人以内,笔试及面试结束不做筛选;若候选人人数超过12人,则根据笔试及面试成绩综合排名由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最终进入现场竞选的候选人名单。)
3、6月8日,举行光电学院第十一届团委学生会主席团竞选演讲大会,候选人现场进行竞选演说,由选举人投票选举,占总分50%。选举人由光电学院大一、大二、大三各班的学生代表5人组成,共计130人。
竞选结束,现场公布各候选人三项总得分情况,根据得分由高到低,产生光学与电子科技学院第十一届团委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七)选拔结果公示(6月6日—6月8日)
光学与电子科技学院第十一届团委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名单将于学院新媒体平台及赛博南楼四楼公告栏处公示3天。若有异议,可至赛博南楼408-2向选举工作小组反映,联系电话:86875693、86914576。
五、其他需说明事项:
1、凡发现选举中有弄虚作假、恶意诋毁、拉票等行为,一经查实,直接取消资格,对于造成不良影响的,同时给予全院通报批评。监督电话:86875693、86914576。
2、选举结束,将开展第十一届团委学生会各部门执委的选举选拔工作。
光学与电子科技学院
201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