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首页
ENGLISH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学生工作 > 奖助困补 > 正文

关于光电学院开展在校生2017-2018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和困难生认定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6-30      浏览:

各位同学:

   为顺利完成2017-2018学年在校生国家助学贷款和困难生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国家助学贷款(校园助学贷款)

(一)   申请条件

1. 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家庭条件确实困难,未办理生源地贷款的我校在读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及研究生;

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无刑事犯罪记录与不良信用记录,未受到学校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

3.学习认真,品德优良,就读期间累计不及格课程不超过一门,无论补考是否通过;

4.接受学校和经办银行组织的诚信教育并考试合格。

(二)申请材料

贷款学生要填写《家庭经济困难证明书》(附件二),《家长意见书》(附件三),《借款人申请书》(附件四),户口本复印件(户主页、父母单页)。附件二、三、四需严格按照格式要求填写。

(三)申请时间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同学需在下学期开学前准备好申请材料,学院将在下学期开学初开展助学贷款材料审核,确定贷款学生资格,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困难生认定

(一)   认定对象

光电学院在校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生

(二)   申请流程

1.申请学生需如实填写《中国计量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附件一),表格盖章要当地民政部门有效,下学期开学初交班级生活委员;

2.学院将组织评议小组进行认定;

3.认定名单将进行公示;

4.认定为困难生同学需进行网上个人申报(另行通知);

5.上交认定材料切勿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李老师,联系方式:86875683。

附件材料

                                                         

光电学院学工办

2017-6-30

上一条:光电学院关于开展2017年国家奖学金评定的通知 下一条:我校举办第三届赛尔富奖助学金颁奖仪式

关闭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258号
电话:0571-86875681
学院公众号
CopyRight © 2023 中国计量大学光学与电子科技学院 版权所有 浙ICP备110536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