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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光电学院2015-2016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6-10-12      浏览:

     

各位同学: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教育厅 关于分配2016年普通本科高校 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名额的通知》的有关精神,决定开展我校2016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依据: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定依据《中国计量学院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量院〔2009〕43号)、《中国计量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量院〔2009〕44号)开展,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定年度为2015-2016学年。

二、参评对象

2013、2014、2015级在校本科生

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名额与分配原则:
  国家奖学金额度为每人每学年8000元。本年度我院有2个名额。
  国家励志奖学金额度为每人每学年5000元。本年度我校共有56个名额。

四、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学生先在学工系统上“奖助学金管理——奖助学金申请”栏目行申请,并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学工系统国家奖助学金在线申请操作说明见附件1)
 (二)请符合国家奖学金评定条件的同学10月16日前按要求完成网上申报;

符合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条件的同学10月21日前按要求完成网上申报(2015-2016学年被评为家庭经济困难生);
 五、最终评定名单将根据符合条件的同学中择优推荐。
 六、网上申报信息严格按照《国家奖助学金申报材料填写说明》(附件2)填写。
 七、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86875683。

附件1

附件2

光电学工办
2016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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