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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暑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2022第8号)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7-04      浏览:

各党委(党总支),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及浙江省疫情防控办《关于调整重点人员健康管理措施的通知(省疫情防控办〔2022〕89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现就暑期校园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人员出行管理。

师生员工要密切关注国内疫情动态和高中低风险区及其防控政策的变化情况,严格限制前往国内高中低风险地区,非必要不前往有本土病例报告的县(市、区)。自觉落实目的地常态化核酸检测要求。

师生员工跨省出行需履行报备审批程序。

二、落实风险人员健康管理措施。

1.对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有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7天旅居史的人员应暂缓来浙返浙。对已来浙返浙的,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第1、2、3、5、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2、对国内疫情中风险地区人员,实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有国内疫情中风险地区7天旅居史的人员应暂缓来浙返浙。对已来浙返浙的,实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在第1、4、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的,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3、对国内疫情低风险地区人员,实施3天日常健康监测,落实“三天两检”。有国内疫情低风险地区(即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的其他地区)7天旅居史的人员应暂缓来浙返浙。对已来浙返浙的,实施3天日常健康监测,其间落实“三天两检”:即在发现后的第1、3天分别完成1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结束健康管理措施。

4、对同时空伴随人员(即与阳性感染者在同时间段同一空间出现的人员,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除外)、须持核酸检测报告离开所在地区或全域核酸检测地区的人员、途经有涉疫风险交通枢纽的人员等,实施3天日常健康监测,落实“三天两检”。

5、密切接触者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措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 1、2、3、5、7 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第 3 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6、密接的密接(与密切接触者同住、同餐、同工作或学习、同娱乐等长时间密切接触人员)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每日应做好体温和症状监测,如隔离观察期间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且对应的密切接触者在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前2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的,可于第7天解除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如密切接触者前2次核酸检测有阳性结果,将次密切接触者调整为密切接触者,并按规定管理 。

7、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

 三、调整人员进校条件。

(一)进校条件:

1.杭州健康码为绿码,无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进校前10天内无流行病学史,进校前7天内无国内高中低风险地区旅居史。

2.从非风险地区申请进校的,须有进校前7天内的核酸阴性证明若从省外高中低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返浙的,需提供抵浙后、进校前48小时内的浙江省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若从省内高中低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来校的,须提供进校前48小时内的省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校外人员非必要不进校,确需进校的严格按照进校条件和杭州市对重点监测人群常态化核酸检测的要求审批。校园门岗严格落实进校登记、扫码、测温、查验进校审批单等制度。

(三)本校师生员工进校时须扫量大通行码、测温,异常者不得进入学校

四、合理安排校门开放,202274日至824日,西教学区正大门校内互通通道、北大门关闭,东教学区正大门校内互通通道、东南门关闭,东西教学区、生活区其余各门正常开放。

五、学校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上级要求,适时调整防控措施。

六、其他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遵原有规定。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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