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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一批新时代基层党组织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4-11      浏览:

各党委(党总支):
  根据《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高校党组织“对标争先”建设计划的实施意见》(教党〔2018〕25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21〕16号)等文件要求,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为推动我校党建质量全面创优全面提升,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一批新时代基层党组织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以下简称“双创”工作),具体通知:
  一、总体要求
  (一)建设目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培育为基、重在建设、典型引领、整体推进,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质量攻坚为动力,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以推动事业发展为落脚点,严格对标看齐,勇于改革创新,努力争创先进,为加快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建设任务。面向全校培育创建5个左右党建工作标杆院系、15个左右党建工作样板支部(教工党支部10个、研究生党支部3个、本科生党支部2个)。建设周期1年,以点带面发挥引领带动作用,推动全校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推动全校党建质量全面创优全面提升。
  二、培育创建条件
  (一)申请创建“学校党建工作标杆院系”条件
  要按照《实施意见》明确的主要任务,严格做到“五个到位”,所属基层党支部普遍做到“七个有力”。重点符合下列条件:
  1.学院党组织原则上至少成立5年,且在建设周期内保持稳定。
  2.党的十八大以来,学院党组织不断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优化运行机制,模范执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党组织会议制度健全、执行有力,落实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提升师生思想政治工作质量,促进学院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工作取得优异成绩。
  3.近5年来,学院党组织曾获得校级(含)以上党组织的重大表彰,或在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中连续获得“好”或相应等次;所在学院多名师生获评校级(含)以上优秀党员或先进典型;所在学院承担校级(含)以上党的工作创新项目或重大研究课题,并发挥推广示范效应;在高层次人才、中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成效突出;党建文化氛围要浓,与学科专业建设、环境布置等很好融合。
  4.近3年来,学院党组织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重大问题,未发生过重大稳定事端、安全事故和舆情事件。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未出现违纪违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未出现违反师德师风有关规定等突出问题。
5.符合《中国计量大学新时代第一批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院级党组织)》所列其他要求。
  (二)申请创建“学校党建工作样板支部”条件
  要按照《实施意见》明确的主要任务,严格做到“七个有力”。重点符合下列条件:
  1.教师党支部原则上至少成立3年,学生党支部或师生联合党支部原则上至少成立1年,且在建设周期内保持稳定。
  2.党的十八大以来,党支部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着力发挥在政治引领、规范党的组织生活、团结凝聚师生、促进学校中心工作等方面的主体作用,师生思想政治工作针对性和亲和力强,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领域取得优异成绩。
  3.近3年来,党支部或党支部书记曾获得校级(含)以上党组织的重大表彰,或在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中连续获得“好”或相应等次;至少1名支部成员获评校级(含)以上优秀党员、师德典型、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党支部要注重党建文化建设,红色氛围浓厚;教师党支部在“双带头人”支部书记培育、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促进学校事业发展等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学生党支部在推进思想教育、专业学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就业创业等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4.近3年来,党支部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突出问题,未发生过影响安全稳定的重大事件;党支部成员及支部所在单位人员未出现违法违纪、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师德师风等问题。
  5.符合《中国计量大学新时代第一批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基层党支部)》所列其他要求。
  三、相关要求
  (一)组织申报。各党委(党总支)应专题研究本单位党建“双创”工作,确定本级党组织及基层党支部申报意向。参与申报的党组织对照《中国计量大学新时代第一批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对党建工作基础、成功做法、特色经验等进行梳理和总结,统筹谋划1年建设周期内的工作目标、实施计划、预期成果,按类别分别填写附件,于2022年4月20日前将纸质版(一式一份)和电子版报党委组织部。
  (二)遴选确定。由组织部牵头结合申报材料和申报单位工作实际进行综合评审,评审结果经学校党委同意后,按程序进行公示,确定培育创建单位。已入选全国、全省党建工作标杆院系、样板支部培育创建单位的不参加本次校级评选。
  (三)创建达标。入选培育创建的党组织要严格按照《中国计量大学新时代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要求,坚持软件建设和硬件建设相结合、统筹规划和分步实施相结合、整体提升和品牌塑造相结合,按计划、分步骤开展培育创建工作。建设期内,成果形式可以包括但不限于:(1)成熟有效的党建工作制度体系、机制办法;(2)优秀基层党建工作法、典型案例;(3)高校师生思想政治工作品牌、育人载体;(4)有较大影响力的宣传平台、网络阵地;(5)高水平研究论文、专著;(6)经验推广示范、辐射带动成效等。
  (四)管理考核。2023年4月,各建设单位提交建设总结报告和培育创建成果,学校对标杆院系、样板支部建设计划执行情况进行验收性考核评估。验收合格的,深化宣传推广;验收暂缓通过的,督促半年内完成整改再建设,并组织第二次验收;验收未通过的,严格追责问责,并取消所在党组织两年内申报党建“双创”工作项目的资格。
  (五)工作要求。各党委(党总支)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申报、推荐和建设工作。立项后,学校将给予建设经费,各党委(党总支)要提供不低于1:1的配套建设经费和必要的资源条件支持。各党委(党总支)要及时发掘、凝炼、宣传入选党组织的探索经验、培育成果、创建成效,充分发挥引领示范、辐射带动作用,有计划有步骤地把点上的经验做法推广到面上去,引领带动学校党建工作质量整体提升。
  联系人:李绍军;联系电话:87676338;电子邮箱:zzb@cjlu.edu.cn



组织部
2022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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