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时间:2022-04-01 浏览:
广大师生党员: 为进一步发挥学校师生党员在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现发出如下倡议: 一、严格执行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带头不离杭。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的审批手续和核酸检测要求。 二、祭扫活动鼓励采取线上祭扫、代为祭扫等方式。 三、不扎堆、不聚集,尽量减少人员聚集性活动,倡导家庭聚餐聚会不超过10人。 四、带头遵守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到公共场所规范做好个人防护,配合做好公共场所管理。
组织部2022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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