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十三五”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9〕250号,见附件1)要求,学校决定开展“十三五”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遴选工作。
请各教学单位在现有实践教育基地基础上,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择优申报。每个教学单位限报1个,已获立省级及以上实践教育基地的不再重复申报。学校限额推荐3个。
请有意申报的教学单位于9月20日之前将《浙江省“十三五”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申报书》(附件2)及相关支撑材料电子稿、纸质稿(一式三份)交教务处。联系人:丁振源;联系地址:明德南楼A116;联系电话:86836081;电子邮箱:dzy@cjlu.edu.cn。
教务处
2019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