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首页
ENGLISH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教师通知 > 正文

关于举办中国计量大学第四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建行杯”第四届浙江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4-17      浏览:

各学院(中心):
  按照教育厅统一部署,现决定举办中国计量大学第四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建行杯”第四届浙江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勇立时代潮头敢闯会创   扎根中国大地书写人生华章
  二、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以上各类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8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国赛通知发布之日即2018年3月8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5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国赛通知发布之日即2018年3月8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就业型创业组。参赛项目能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主要面向高职高专院校的创新创业项目(高职高专院校也可申报其他符合条件的组别),其他高校也可申报本组。若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若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国赛通知发布之日即2018年3月8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跨学院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
  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
  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师生共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增设“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参加此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详见附件2)。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主赛道或“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比赛,但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
  五、“留学生组”赛道
  留学生组赛道为浙江省特色赛道,参赛负责人和成员应为我省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留学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成员中中国籍学生不超过2人。参赛申报人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上报名的同时,发送项目材料至承办高校联系人邮箱报名留学生组。本组项目可不参加校赛,不计入学校的省赛推荐名额,直接进入省赛,并单独设奖。
  六、比赛赛制
  校赛由校“互联网+”竞赛委员会组织,采用初赛和复赛两级赛制。初赛为专家送审,经文本筛选后进入复赛现场答辩环节,最终根据省赛配额择优遴选推荐项目。
  七、赛程安排
  1.参赛报名(3月-4月)。参赛团队可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报名系统时间已于2018年3月28日开放。
  2.校赛(5-6月)。校赛分为送审和现场答辩两个环节。
  (1)4月底或5月初:学校组织竞赛宣讲会、培训会(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各参赛团队于2018年5月24日16:00前将BP及商业计划书打包上传至报名系统(计划书无模板要求,创业者可以根据自己项目的情况完成。创建项目时,报名系统网站提供计划书模板,可自行下载,仅供参考),填写附件3打印签章交明德南楼116室;
  (3)5月25日-5月31日:为送审阶段,遴选优秀项目;
  (4)6月2日:入围项目上午现场答辩,中午确定省赛参赛项目,下午由专家组对省赛参赛项目进行一对一指导。(具体时间和地另行通知)
  (5)6月10日:完成省赛参赛项目网上推荐。
  3.省级复赛(6月11日-6月22日)。大赛评审委员会对入围省级复赛项目进行网上评审,择优选拔项目进入省级决赛。
  4.省级决赛(7月6日-7月8日)。大赛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比赛,决出金、银、铜奖。
  八、评审规则
  校竞赛组委会根据全国大赛评审规则和浙江省大学生科技竞赛章程,制订校评审方案。
  九、获奖和后续支持
  校赛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其中特等奖项目推荐参加省赛(具体名额根据省赛配额确定)。
  优秀项目优选推荐2018年或2019年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国家级)。
  十、联系方式
  本部联系人:教务处,龚云飞,87676138
  研究生联系人:研究生院,黄维,86836065
  留学生联系人:国际教育学院,范佳宇,87676135
  QQ联系群:475474929,为方便联系,敬请加入。

  附件:1.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关于举办“建行杯”第四届浙江省“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第四届中国“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选拔赛的通知
     2.第四届浙江省“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之“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方案
     3.中国计量大学第四届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参赛表

中国计量大学创业学院
2018年4月16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2018年浙江省微课教学比赛培育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教务处关于征集“课程思政”案例的通知

关闭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258号
电话:0571-86875681
学院公众号
CopyRight © 2023 中国计量大学光学与电子科技学院 版权所有 浙ICP备110536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