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首页
ENGLISH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教师通知 > 正文

关于2015年浙江省新苗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5-25      浏览:

各学院:

  根据《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团浙联〔2011〕13号)关于项目结题与验收的规定以及《关于2015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学校将在近期组织专家对我校的2015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及2014年延期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校成立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小组以及专家委员会。结题验收工作小组成员由教务处、科研处、计财处以及团委等部门的人员组成,专家委员会由学校结题验收工作小组聘请校内外专家组成,具体负责结题验收工作。

  二、验收对象

  已完成规定任务的2015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及2014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延期结题项目。

  三、结题与验收内容

  (一)项目申报书中规定的内容以及各项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项目实施情况。根据要求,获得资助的团队项目需完成以下任务中的一项:1、该项目参加省级学科或技能竞赛并获奖;2、该项目以项目成员为发明人获得1项以上专利;3、以项目成员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与项目相关的论文1篇以上,并在文中标明是浙江省大学生科研创新活动计划资助项目。

  (三)项目经费的实际支出情况。

  四、时间和程序安排

  (一)各项目(包括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和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负责人撰写《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结题报告》(附件1)、《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总结报告》(附件2)和《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专家验收意见》(附件3),准备好结题支撑材料(包括获奖证书、发表论文、专利证书、相关技术资料等)。指导老师填写结题验收意见并签名后,将结题验收材料(包括结题报告、项目总结、支撑材料和专家验收意见等)按顺序排列胶装成册一式二份6月2日15:00-16:00交至学院408-2办公室李老师,结题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253875385@qq.com。

  (二)6月8日,结题验收工作小组组织专家委员会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对符合结题条件的项目进行签字验收。具体结题答辩分组另作通知。验收采取陈述和问辩的形式,需项目全体成员参加(如有人缺席或其它情况,须向评审组作出说明),需配有PPT,有实物的须展示实物或实物图片。陈述时间为8分钟,问辩时间为5分钟。

  五、其他事宜

  (一)项目负责人、项目指导教师及成员有更改的,请填写《2015年度中国计量大学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组成员信息更换申请表》(附件5)并签字盖章后报校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公室和计财处备案。

  (二)本次验收结果分为验收通过和验收不通过,本次未通过验收的项目将延期至2016年12月进行结题验收。对无正当理由,自行中断的项目,省项目实施办公室将取消该项目计划,追回以划拨项目专项经费。

  (三)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86875683,李老师。

附件

上一条:光学与电子科技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下一条:关于2017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关闭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258号
电话:0571-86875681
学院公众号
CopyRight © 2023 中国计量大学光学与电子科技学院 版权所有 浙ICP备110536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