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时间:2019-12-12 浏览:
各位同学: 根据《关于开展光学与电子科技学院第三届“光电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在学生本人申请的基础上,经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评定,共评选出刘泽旭等5名学生获得光学与电子科技学院第三届“光电之星”称号(名单见附件)。 现将以上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自12月12日至12月16日。公示期间,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者,可向光电学工办反映情况。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86875683,E-mail:609725184@qq.com。
光电学院学工办
2019年12月12日
上一条:关于光电学院2017级研究生曹波波三方协议解约的声明 下一条:关于开展光学与电子科技学院第三届“光电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