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顺利完成2016年度在校生国家助学贷款和困难生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国家助学贷款(就学地贷款)
(一) 申请条件
1. 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家庭条件确实困难,未办理生源地贷款的我校在读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及研究生;
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无刑事犯罪记录与不良信用记录,未受到学校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
3.学习认真,品德优良,就读期间累计不及格课程不超过一门,无论补考是否通过;
4.接受学校和经办银行组织的诚信教育并考试合格。
(二)申请材料
贷款学生要填写《家庭经济困难证明书》(附件二),《家长意见书》(附件三),《借款人申请书》(附件四),户口本复印件(户主页、父母单页)和房产证复印件。附件二、三、四需严格按照格式要求填写。
(三)申请时间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同学需在下学期开学前准备好申请材料,学院将在下学期开学初开展助学贷款材料审核,确定贷款学生资格,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困难生认定
(一) 认定对象
光电学院在校本科生
(二) 申请流程
1.申请学生需如实填写《中国计量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附件一),表格盖章要当地民政部门有效,下学期开学初交班级生活委员;
2.学院将组织评议小组进行认定;
3.认定为困难生同学将进行网上个人申报。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李老师,联系方式:86875683。
附件材料
光电学院学工办
2016-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