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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校立开放实验项目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4-19      浏览:

各学院、中心:
  为了加强实践教学,积极推动研究性教学,切实提高学生的实践创新能力,促进我校实验教学改革,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和实验室利用率,学校将组织2016年开放实验项目立项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放实验项目分为:程序设计类、实物制作类、人文创新实践类。
  二、学生是项目申请人及参与主体,每个项目参加学生人数为3-5人。鼓励跨专业、跨年级的学生参加,同一项目中原则上应有一定比例的低年级学生,以项目负责学生所在学院进行申报。
  三、经费资助:程序设计类和人文创新实践类600元/项,实物制作类1000-1500元/项。
  四、根据验收结果,指导教师工作量计入基本本科教学业绩点。
  五、本次立项采取限项申报:
  (一)根据学生人数、学科类别及近两年项目完成情况,各学院限报数量如下:机电12、计测13、信息12、光电11、质安11、材料10、经管8、理学8、生命8、法学4、人文4、外语4、艺传5、量新3、标准化4、工训6、现科18;
  (二)原则上每个指导教师指导项目为1项;
  (三)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1年;
  (四)以前资助过的项目不再给予资助。
  六、学院、中心要统筹规划,将开放实验项目与学生课外科技活动、学科竞赛等相结合,提高开放实验项目成果展示度和后续发展能力,项目验收标准见附件3。
  七、具体安排
  (一)2016年5月31日前,申请人填写《中国计量学院开放实验项目申请表》(附件1)报各二级学院、中心;
  (二)2016年6月3日前,各学院、中心组织审查,汇总材料,根据限项数量排序,将申请表和汇总表(附件2)(纸质和电子版各一份)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明德南楼116);
  请学院、中心认真做好组织发动工作,积极动员申报开放实验项目,并做好实验室开放工作,提高实验室的综合效益,为培养创新人才提供足够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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