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15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要求,决定开展我院2015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依据: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定依据《学生手册》中《中国计量学院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量院〔2009〕43号)、《中国计量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量院〔2009〕44号)开展,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定年度为2014-2015学年。面向学院二年级以上(包含)二年级在校学生
二、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
国家奖学金额度为每人每学年8000元。本年度我院共有2个名额。国家励志奖学金额度为每人每学年5000元。本年度我院共有56个名额。
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学生先在学工系统上“奖助学金管理——奖助学金申请”栏目上申请,并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交给各年级辅导员。
(二)学员根据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条件和学院所分配名额进行网上材料初审与等额评定。
(三)材料上交:
1、网上申请:请各班级符合申请条件同学于10月20日前(不含20日)上网进行申请,过期不候责任自负。
2、申请国家奖学金同学请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并于10月20日前交给年级辅导员(电子版+纸质版)。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同学请填写《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10月23日前以班级为单位交给年级辅导员。(必须按照申报材料填写说明(附件4)要求填写)
3、学院审核后将推荐名单报给学生处经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并全校公示。
四、各班级要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申请,并按照《国家奖助学金申报材料填写说明》(附件4)填写相关表格。
五、学院联系人:陈驹,联系电话:86914576,电子信箱:chenju@cjlu.edu.cn。
光电学院学工办
2015-10-15
附件2
附件3
附件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