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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暑期留校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6-12      浏览:

各学院、各部门:
     为满足学生学习、工作需求,进一步加强暑期(7月1日至9月8日)留校学生管理工作,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请各学院、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按照要求做好具体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留校学生住宿安排
     1.2023年暑期,有正当留校需求的学生,可提出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方可留校住宿。学生住宿须服从学校后勤服务中心公寓管理部统一管理,遵守学校各项管理规定和寝室住宿调整。
     2.其他学生应在7月1日20:00前尽早离校。
     3.所有留校学生须严格执行每日大厅纸质签到等要求,本科生、研究生均须在每晚22:30前归寝,超过视为晚归。
     4.暑期实行非集中住宿安排。暑期期间,学校将对生活区楼宇进行工程、网络等施工改造,施工期间,会对同学们的生活、上网等造成一定影响。
     二、留校申请程序与手续
     1.6月16日前,因参加暑期校级集训、招生、团学等校级项目申请留校的,分别由教务处、学生处、团委、体军部等相关部门线下集中审批。
     2.6月17日—6月21日,除校级集训与项目外的其他本科学生,有正当理由确需留校住宿的,在网上办事大厅(或手机钉钉平台)“假期留校申请”进行申请。6月25日前,所在学院在线审批。
     3.研究生因学位论文、参与科研项目和专业实践等原因需留校住宿的,在“研究生系统—研工—假期留校”进行申请,经导师在线同意后,6月25日前,所在学院在线审批。
     4.6月30日前,各学院、相关部门组织开展留校学生安全教育。
     三、留校学生工作相关要求
     (一)各学院
     1.审批学生留校申请。
     2.做好组织协调和信息联络,及时掌握学院、各班留校学生具体情况。明确专人(教师)负责留校学生工作,落实留校学生负责人,落实留校学生工作群线上值班人员。值班人员须每天关注并掌握本学院留校学生情况,对违反纪律的学生进行教育,对异常情况进行排查、处理。
     3.负责做好留校住宿学生的安全教育、政策宣贯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4.各类相关突发事件处理。
     (二)各项目牵头单位
     1.教务处负责审批假期学科竞赛集训和生产实习项目与名单。学生处负责审定招生咨询志愿者名单,团委负责审定校级暑期社会实践、迎新、亚运会人员名单,体军部负责审定体育竞赛集训人员名单。
     2.明确项目指导教师(负责人)安全管理要求,指导掌握留校学生情况,对违反纪律的学生进行教育,对异常情况进行排查、处理。
     3.安排专人(项目牵头单位专人)线上值班,及时报告处理牵头项目留校学生离校、晚归、夜不归宿、违纪等情况。
     (三)项目指导教师、负责教师或研究生指导教师
     1.落实项目管理期间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责任。
     2.落实每天安全一报(未归、晚归、离校及异常情况),关注学生行为、心理,对异常情况进行排查、处理,并第一时间报告项目牵头单位专人/研究生所在学院专人。
     (四)留校学生
     1.按要求提出留校住宿申请,作出相应的承诺。
     2.应严格按照申请时间入住寝室,严禁在申请以外的时间擅自入住。
     3.保持通讯畅通。
     4.留校安排已告知家长并经得家长同意。
     5.遵守公寓和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公寓管理部和实验室统一管理,配合后勤服务中心检查,已知晓并接受暑假期间生活区工程、网络等施工改造产生的影响。
     6.如实进行每日大厅纸质签到,晚归、不归提前向留校学生管理负责教师请假,无特殊情况三次晚归或不签到,则取消暑期入住资格。留校期间如违反校纪校规,除取消暑期入住资格外,视情节轻重,按照学校相关管理办法给予批评直至纪律处分。
     7.中途因故暂时离校、按计划退宿、因故提前退宿等各类情况,需在宿管员处做好备案。
     8.未申请假期留校的学生,公寓管理部将取消其智能门锁开门权限。
     如有违反上述1-7条之一,视情节(违章电器一经发现、擅自入住寝室)取消其本次假期留校入住资格,公寓管理部将情况通报相关学院,学院及时通知学生搬离寝室;并按照《中国计量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中国计量大学公寓管理规定》《行为量化考核》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学工部   研工部  后勤服务中心
202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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