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团支部:
为进一步推进“五四”评选表彰工作的制度化和科学化,建立以服务和贡献为导向的激励机制,切实激励我院广大基层团组织和团员、团干部为推动我院科学发展、跨越发展而不懈奋斗,结合本院实际开展2023年度“五•四”系列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小组
设立“五四”表彰评审小组,由学院团委书记任组长,学院团委工作老师、各年级辅导员任组员。
二、评选项目
(一)个人
1.校级优秀共青团干部
2.校级优秀共青团员
3.院级优秀共青团干部
4.院级优秀共青团员
5.院级青春榜样
(二)集体
1.先进团支部
2.活力团支部
三、评选数量
择优推荐,当年度没有合适对象的,缺额不评。具体推荐名额如下:
1.优秀共青团员:遴选并推荐校级优秀共青团员31名,院级优秀共青团员23名。
2.优秀共青团干部:遴选并推荐校级优秀共青团干部15名,院级优秀共青团干部12名。
3.青春榜样:遴选并推荐院级青春榜样若干名。
4.先进团支部:遴选院级先进团支部若干个。
5.活力团支部:遴选并推荐院级活力团支部若干个。
四、评选条件
(一)优秀共青团干部
1.优秀团干部必须具备优秀团员的基本条件,学习成绩综合排名须在所在团支部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2.担任团干部,围绕学校和上级团组织的要求,带领所在组织团员青年积极开展团内各项工作,工作开展规范,有创新、有特色、有成效。
3.作风民主,以身作则,工作踏实,乐于奉献,有良好的群众影响和基础。
4.较好的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学风建设、校风建设等做出贡献。
5.遵从团章,履行团员义务,青年大学习完成率需达100%(2023级本硕学生根据2023年9月始学期的青年大学习数据进行评价,其余年级根据2023年度青年大学习统计数据进行评价),【完成率=学习次数÷青年大学习网课总期数】。
6.在共青团各项工作如杭州亚运会、亚残运会志愿服务、大学生社会实践等中有突出表现的优先推荐。
(二)优秀共青团员
1.必须是在我校注册并参加我校团组织生活的共青团员。
2.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知识,积极要求进步,团结同学,关心集体,严于律己,讲文明,讲道德。
3.立足本职,刻苦学习,努力工作,勇于创新,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取得良好的学习和工作成绩,学生团员学习成绩综合排名须在所在团支部前5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4.自觉履行团员的义务,执行团的决议,遵守团的纪律,积极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学习、工作、生活各方面发挥表率作用。其中,青年大学习完成率不低于90%(2023级本硕学生根据2023年9月始学期的青年大学习数据进行评价【至少4次】,其余年级根据2023年度青年大学习统计数据进行评价),【完成率=学习次数÷青年大学习网课总期数】。
5.年度内未受过任何处分。
6.在共青团各项工作如杭州亚运会、亚残运会志愿服务、大学生社会实践等中有突出表现的优先推荐。
(三)青春榜样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自觉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校规校纪,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和集体荣誉感;不限制政治面貌。
2.在个人思想品德、科技创新、专业学习、社会工作、公益活动、自立自强、尊老爱幼、勤俭节约、社会实践、文化艺术、体育活动等方面有突出表现,且取得优异成绩的先进个人,对激励学院广大青年成才具有示范作用。
3.长期致力于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志愿服务活动时数长,获得服务对象一致好评。积极参加社会实践、三下乡等活动,能够在结对帮学活动中提高专业知识的积累,提升个人思想觉悟。
4.评选对象是学生的,原则上当年度所有课程考核均及格。
5.学生青年大学习完成率原则上不低于90%(2023级本硕学生根据2023年9月始学期的青年大学习数据进行评价【至少4次】,其余年级根据2023年度青年大学习统计数据进行评价),【完成率=学习次数÷青年大学习网课总期数】。
6.未受到相关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
7.其他为学院、学校、社会做出特殊贡献的先进个人。
(四)先进团支部、活力团支部
1.支部制度健全,落实有力,定期召开支委会,按期换届,民主选举,按时保质地开展上级布置的各项工作,并取得较好的效果,《团支部工作手册》健全。
2.支委会与班委协调配合,在服务支部成员成长成才、解决困难等方面提供切实有效的帮助,在团支部思想建设、学风建设、文化建设各个方面开展卓有成效的工作,组织经常性和集中性的主题团日活动、学术科技活动、志愿者公益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
3.支部成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整体素质好,积极要求进步,学习认真刻苦,在各级各类比赛和活动中取得较好成绩。
4.积极动员团员向党组织靠拢,在推优入党工作中成效显著(入党积极分子比例高)。
5.支部成员遵纪守法,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年度内没有违纪受处分的事例。
6.支部战斗力强,整体工作突出,支部成员先锋模范作用明显,支部工作有特色、有创新,成效突出。
五、评选程序及办法
(一)参评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以及青春榜样
1.依据推报条件,申请人向团支部提出推报申请,根据申报荣誉填写院级个人报名表(附件1)或校级个人报名表(附件2+3),每个人仅允许申报一项荣誉。
2.团支部推荐时需关注学生对学院工作、班级建设的奉献。
3.所在团支部需召开支部会议,由支部成员对照评选条件,在本支部内进行民主提名推荐(推荐人选在团支部获得的赞成票需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最终报学院评审小组进行评选。
(二)先进团支部及活力团支部
1.申报阶段:2022级和2023级所有团支部参与此次团支部评比,2020级和2021级团支部鼓励参评。参评团支部需上交团支部工作手册,并撰写一篇word版推送(以图文展示为主,文件中必须附主题团日活动3-5分钟展示视频1个),标题统一设定为《2023年度光电学院xx团支部风采展示》,由学院团委负责对内容(文字、图片、视频等)严格审核。
2.评选阶段:评审小组根据申报的团支部综合实力(支部成员成绩、荣誉、创新创业、支部建设亮点等方面内容)确定若干个入选名单。
3.展示阶段:最终评选出的先进、活力团支部若干个将会通过微信公众号推送等方式进行风采展示。
六、奖励方式
获得荣誉称号的集体和个人由学院团委统一公布和表彰,先进个人与先进集体给予发放荣誉证书。
七、负面清单
先进个人和集体评选对象存在以下任一情况的,经查实,取消当年度的评优资格。
1.不按评选条件要求填报评选材料信息;
2.不如实填报评选材料信息;
3.不完整填报评选材料信息;
4.存在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八、其他
(一)本办法适用评选对象为光电学院所有在校全日制学生。
(二)以上荣誉每年度评选一次,于5月4日前完成评审。
(三)已获得同年度同类型的校级院级荣誉称号者不再参评。
(四)对各项表彰结果有异议者应在公示期内向学院团委反映,学院团委在接受申诉后三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
(五)学院“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青春榜样”、“先进团支部”和“活力团支部”荣誉称号获得者/集体如犯严重错误或触犯法律和校纪,经评审小组研究通过报分管学院领导同意,将撤销其荣誉称号,收回荣誉证书。
(六)如遇本办法未定的特殊情况,均由评审小组讨论决定。
(七)本办法由共青团中国计量大学光学与电子科技学院委员会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未尽事宜,请联系负责人王老师:87675693。
共青团中国计量大学光学与电子科技学院委员会
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