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23年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助学金发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学院评审过程将严格按照《中国计量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中量大〔2022〕115号)、《中国计量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中量大〔2022〕116号)、《中国计量大学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中量大〔2022〕117号)、《中国计量大学省政府奖学金实施细则》(中量大〔2016〕124号)等有关规定进行,确保程序规范严谨,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择优,严格审核把关,加强监督管理,落实公示制度。
根据学校具体名额分配情况,我院名额如下:
2023年各类奖助学金名额分配表(人)
学院 | 国家奖学金 | 浙江省政府奖学金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国家助学金 |
一档 | 二档 |
光学与电子科技学院 | 3 | 37 | 64 | 60 | 151 |
二、总体安排
本次评选采用线上申请的方式进行。本科生在学校学工系统(新)“奖助学金管理—奖助学金申请”进行在线申请。学院在学工系统(新)上进行初审,并根据评审办法和学校分配名额进行等额评定。
(一)本科生国家奖学金
1、9月27日,学院启动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
2、10月2日前,各申请人完成线上申请,将附件1《申请者情况汇总表》电子版以“姓名+班级+申请项目”命名发送至邮箱20A0401024@cjlu.edu.cn,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材料交至赛南408-2;
3、10月10日前学院组织开展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确定院级建议名单,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所有候选人的评选材料。
(二)浙江省政府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1、10月9日,学院启动浙江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
2、10月15日前,各申请人完成线上申请,将附件1《申请者情况汇总表》电子版以“姓名+班级+申请项目”命名发送至邮箱20A0401024@cjlu.edu.cn,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材料交至赛南408-2;
3、10月20日前,学院组织开展浙江省政府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确定院级建议名单,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所有候选人的评选材料。
特别提醒: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浙江省政府奖学金三者之间不可两两申请兼得。
(三)国家助学金
1、10月23日,学院启动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
2、10月26日前,各申请人完成线上申请,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材料交至赛南408-2;
3、11月5日前,学院组织开展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确定院级建议名单,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所有候选人的评选材料。
三、学院评选程序
(一)学院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学生自主申报、班级评议、学院审核的方式,初步确定各类奖助学金候选人名单开展评议工作。
(二)学院成立评选委员会评选
1、评选委员会组成。评选委员会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党委副书记、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
2、评选委员会评议。评选委员会全体成员根据候选人情况进行评议,并对所有候选人进行排序,形成本学院各类奖助学金建议名单。
(三)公示审批
获奖学生建议名单,在学院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生工作部。经学校研究评定后,在校内进行公示。
四、其他
学院将认真开展评审报送工作,确保程序规范,评定结果准确。未尽事宜可与学院徐老师联系,赛南408-2,电话:868756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