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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助学金评选发放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9-25      浏览:

各年级: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23年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助学金发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学院评审过程将严格按照《中国计量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中量大〔2022115号)、《中国计量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中量大〔2022116号)、《中国计量大学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中量大〔2022117号)、《中国计量大学省政府奖学金实施细则》(中量大〔2016124号)等有关规定进行,确保程序规范严谨,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择优,严格审核把关,加强监督管理,落实公示制度。

根据学校具体名额分配情况,我院名额如下:

2023年各类奖助学金名额分配表(人)

学院

国家奖学金

浙江省政府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助学金

一档

二档

光学与电子科技学院

3

37

64

60

151

二、总体安排

本次评选采用线上申请的方式进行。本科生在学校学工系统(新)奖助学金管理奖助学金申请进行在线申请。学院在学工系统(新)上进行初审,并根据评审办法和学校分配名额进行等额评定。

(一)本科生国家奖学金

1927日,学院启动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

2102日前,各申请人完成线上申请,将附件1《申请者情况汇总表》电子版以“姓名+班级+申请项目”命名发送至邮箱20A0401024@cjlu.edu.cn,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材料交至赛南408-2

31010日前学院组织开展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确定院级建议名单,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所有候选人的评选材料。

(二)浙江省政府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1109日,学院启动浙江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

21015日前,各申请人完成线上申请,将附件1《申请者情况汇总表》电子版以“姓名+班级+申请项目”命名发送至邮箱20A0401024@cjlu.edu.cn,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材料交至赛南408-2

31020日前,学院组织开展浙江省政府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确定院级建议名单,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所有候选人的评选材料。

特别提醒: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浙江省政府奖学金三者之间不可两两申请兼得。

(三)国家助学金

11023日,学院启动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

21026日前,各申请人完成线上申请,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材料交至赛南408-2

3115日前,学院组织开展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确定院级建议名单,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所有候选人的评选材料。

三、学院评选程序

(一)学院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学生自主申报、班级评议、学院审核的方式,初步确定各类奖助学金候选人名单开展评议工作。

(二)学院成立评选委员会评选

1、评选委员会组成。评选委员会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党委副书记、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

2、评选委员会评议。评选委员会全体成员根据候选人情况进行评议,并对所有候选人进行排序,形成本学院各类奖助学金建议名单。

(三)公示审批

获奖学生建议名单,在学院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生工作部。经学校研究评定后,在校内进行公示。

四、其他

学院将认真开展评审报送工作,确保程序规范,评定结果准确。未尽事宜可与学院徐老师联系,赛南408-2,电话:868756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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