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学生:
根据国家相关部门最新政策要求和浙江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提高资助标准和国家奖学金追加名额的相关工作通知要求,自2024年秋季学期起,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提高到每生每年10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其中光学与电子科技学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名额追加3名。结合学生自主申报、光学与电子科技学院学生工作小组讨论,拟推荐21光电3班阮煜淇、22电卓黄佳炜和22光电5班张佳宁申报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公示时间11月1日-3日,共计3天,如有疑问请向学工办徐老师反映。联系电话:15757124660,办公地点:赛南408-2。
光电学工办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