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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不得举办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辅导活动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2-11-22      浏览:

各学院、部门、在校生:
  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渠道。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2022年12月24日至26日举行。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指导规范》、《关于进一步加强考研辅导活动管理的通知》以及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安全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现就落实考试管理规定,严肃考风考纪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禁校内任何部门和教职工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活动,严禁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考研辅导活动的场所和设施,严禁社会培训机构进入校园以张贴简章、广告等各种方式进行考研辅导培训宣传和组织活动。不得委托社会培训机构进行招生考试辅导培训、招生宣传和组织活动。
  二、校内命题人员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活动,不得参与任何与考研内容有关的咨询活动,不得参与任何与考研有关的复习资料编写、出版等活动,不得向任何人透露试题的内容和命题工作情况。
  三、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违反者将严肃追究责任。
  请各学院、部门做好师生宣贯教育活动,共同做好考试环境综合治理。


研究生院
2022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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