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畅通临近退休人员退休待遇申领工作流程,须有关同志提前做好个人养老保险账户归集工作。为此,特通知如下:
1.人员范围
存在跨省流动就业或有在省内企业单位工作经历的临近退休人员。(相应时间段当地已建立了相应养老保险制度的)。
2.办理方式
请本人联系原工作地的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转出地)开具《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交人事处;人事处将《凭证》转交浙江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转入地,现参保地、待遇申领地)。转入地根据《凭证》与转出地联系进行账户归集。
3.其他说明
本人在与原工作地的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联系前,可通过国家社保平台、政务网、当地社保业务专网、掌上12333等多种在线渠道,查询了解原参保情况、获取联系方式。(注意查明统筹区,核对参保起止时间是否正确)。
若前期已按要求提交了转移材料的,可按“浙里办APP-社保证明打印-个人社保证明-基本养老历年参保证明-选择养老保险类型(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查询-基本养老保险历年参保证明”流程核对。如打印出的“历年参保证明里”已显示了原参保信息则表示已转移完成。特别提示现统筹区为浙江省本级。
联系人:邹进军,电话:0571-86836037,地址:明德南楼405-1室。
人事处
2022年4月12日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样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