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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寒假期间本科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1-03      浏览:

各学院:

根据学校《关于2024年元旦及寒假放假安排的通知》(中量大办〔2023〕30号),结合学校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施工公告(二)的相关施工内容和后勤服务中心工作安排,为切实做好2023-2024学年寒假期间本科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及开学时间

根据学校安排:2024年1月18日开始放假,2月25日报到注册,2月26日开始上课。

二、寒假期间工作要求

(一)强化安全和心理健康教育。

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请各学院在寒假前通过召开学生安全教育大会等形式,开展心理健康、生命安全、交通安全、财产安全、网络防诈等为重点的安全教育工作。

1.提醒学生离开寝室要切断电源、拔掉所有电器插头,关闭水源,关好门窗。离校时,应注意随身携带个人财物、重要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及相关学习资料等。

2.提醒学生在寒假期间要严防煤气中毒、意外溺水、踩踏、火灾等各类安全事故,确保自身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出行遵守交通法规,增强途中交通安全意识,不乘坐无营运证或超载的交通工具;注意保护个人信息,严防各类电信诈骗和网络诈骗等。

3.教育引导学生遇到学习、生活、情感等方面的心理困惑时,主动联系家人、学校、心理求助热线等寻求帮助。

(二)加强值班值守。各学院根据学校要求做好值班值守。

(三)做好学生离校统计。学生在完成考试后可离校,学院须及时掌握学生离校情况。

(四)做好留校学生统计和管理工作。

1.学生在寒假期间确需留校的,经办理假期留校申请手续后,由学校统一安排在东生活区集中住宿。本科生寒假留校期间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后勤服务中心公寓管理部统一管理。

2.各学院在1月8日前在学工系统或手机钉钉平台“学工在线”——“假期留校”模块进行汇总报送。

3.做好留校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学院及时掌握留校学生具体情况。落实留校学生负责人,明确专人(教师)负责留校学生工作,做好留校住宿学生的安全教育、政策宣贯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加强人文关怀,及时处理各类突发事件。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压实责任,认真做好学生寒假期间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

学生处(学生工作部)

202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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