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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不得从事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相关辅导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3-04      浏览:

各学院、部门、在校生:
  2024年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已公布,招生进入复试阶段。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考研辅导活动管理的通知》(教学〔2008〕1号)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会议精神,通知如下:
  一、校内命题人员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活动,不得参与任何与考研内容有关的咨询活动,不得参与任何与考研有关的复习资料编写、出版等活动。
  二、严禁校内任何部门和教职工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活动,不得委托社会培训机构进行招生考试辅导培训活动。
  三、严禁在校生以学校名义(包括以学校在校生身份名义)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和有偿服务,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
违反规定的将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请各学院、部门做好师生宣贯教育活动,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24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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