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光学与电子科技学院创新实践课程成绩评定办法》、《光学与电子科技学院学生课外科技奖励办法》,现面向全院在校本科生开展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学生创新实践成果统计和奖励工作。
大二、大三、大四在校本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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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实践成果内容见《光学与电子科技学院创新实践课程成绩评定办法》,学科竞赛目录见附件1、竞赛评分标准见附件2、技能证书见附件3。请各班级负责人根据评定办法,将班级成果统计汇总在附件4表格中,同时提供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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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外科技奖励内容见《光学与电子科技学院学生课外科技奖励办法》,申请奖励者给据奖励办法的奖励内容按要求填写附件5,同时提供证明材料,由班级负责人统一提交学院审核。
请各班级10月20日前创新实践成果统计表(附件4)发至邮箱:253875385@qq.com,文件名以班级命名,将课外科技申请表(附件五)纸质版连同证明材料交到赛南408-2李老师处。
如有疑问请联系学院李老师,联系方式:86875683。以上所有材料见附件。
附件
光电学院学工办
2017-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