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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5-11-05      浏览:

 各位同学:
  根据《中国计量学院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学校拟于近期组织专家对我校获得2015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立项的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时间定为11月25日,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另行通知。
  二、请各项目负责人按照要求填写《中国计量学院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指导教师签署意见)、书写《项目中期小结报告》,并准备相关支撑材料。
  三、检查采用现场PPT答辩的形式,请各项目组准备好作品实物、中期小结报告等前期研究成果;要求由项目负责人汇报,全体项目组成员参加答辩,每个项目汇报时间为10分钟。
  四、请将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和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的《2015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申报书》、《中国计量学院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项目中期小结报告》及其他支撑材料(包括获奖证书、论文发表复印件、录用通知、专利证书等)各一份,于11月10日13:30-16:30赛博南楼401-1。 

        五、学校将对中期检查合格的项目划拨第二批课题经费,对中期检查不合格的项目在整改合格后才予以经费划拨。
  六、结题验收工作将在明年6月进行。项目结题时,需完成以下工作中的一项:1、该项目在省级学科或技能竞赛并获奖;2、该项目以项目成员为发明人获得专利1项以上;3、以项目成员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与项目相关的论文1篇以上,并在文中标明浙江省大学生科研创新团队资助项目。
  七、联系人:
  李老师 86875683
  请各项目负责人认真准备按时完成。

注:表格见附件

光学与电子科技学院学工办

2015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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