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新的一学年即将开始,为了下一学年助学贷款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向对象
12、13、14级在校光电学院需在校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
二、贷款须知
(一)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所需材料
1. 助学贷款审批表(一式四份,下学期开学初填写)
具体填写规范请参照给大家发的审批表样板。审批表的填写必须字迹工整,不能有任何涂改的痕迹。请大家填好后,首先自己认真核对信息,是否有误,如有错误,请重新填写。
光电学院助学贷款见证人信息:(陈驹+年级辅导员)
陈 驹,辅导员,中国计量学院光学与电子科技学院,0571-86914576(年级辅导员)
鄂 非,辅导员,中国计量学院光学与电子科技学院,0571-86875693
李绍军,辅导员,中国计量学院光学与电子科技学院,0571-86875643(12级学生助学贷款见证人信息:陈驹+鄂非)
2.贫困证明
由村乡镇或者街道办出示的贫困证明,必须盖有民政部门的章。贫困证明的日期必须是在2015年度的,写清楚家庭的实际情况,否则造成不能及时贷款由学生本人负责。
3、 助学贷款借款申请书。
4、 加盖分院章的成绩单或录取通知书(不需四六级与计算机二级考试的成绩,成绩单由学院教务统一提供)
5、 身份证复印件(双面复印)
6、 学生证复印件
7、 家庭户口本复印件或房产证复印件(因城镇化建设,拆村建社区而新增)
8、 见证人身份证与工作证复印件。(学院统一提供)
9、 家长意见书
必须家长亲笔书写,严禁学生自己或者找同学代写,否则学校与银行有权质疑学生本人以及家长的信誉。所写内容参见附件家长意见书模板。
10 .工商银行e时代卡的复印件(复印件要能清晰的看出卡号)
11.品行证明(加盖学院与学生处公章)
12诚信考试成绩(学院统一安排,先给大家提供试卷进行学习)
三、相关要求
1、请需要在校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仔细阅读通知并查看附件。并将相关材料暑假内准备好,开学初9月18日前请将准备好的贷款材料提交学院办公室赛南401-1,并进行审批表填写及诚信考试。
2、9月18日前需提供材料清单:贫困证明、身份证复印证、学生证复印件、家庭户口本复印件、家长意见书、工商银行e时代卡复印件。
3、如有疑问请咨询学工办陈老师,联系方式:0571-86914576
光电学院学工办
2015-6-30
附件